据台湾媒体报道,被美国纽约州、伊利诺州和佛罗里达州检察长,相继提告操控价格的友达、奇美电,昨日表示,迄今未收到告诉状,无法评论。奇美电说,待收到诉状将进行研究,但对进入法律程序案件,循例不对外说明。
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资深顾问陈泰明11日表示,为今之计,被控公司首先要做好应诉准备;再针对诉状之主张与专业律师展开深入剖析。
陈泰明指出,自从美国总统奥巴马于就职演说中,宣示反垄断的决心,美国积极展开打击操控价格的企业行动。他说,上周末他就预言纽约州检察长将是第一把火,果然本周就有伊利诺州和佛罗里达州检察长跟进。此案例将不是美国的空前首例,也必定不是“绝后”的一案。
拥有美国律师资格的陈泰明指出,美国是联邦制,联邦法院的判决,不表示各州就沿用执行,各州仍有其独立的管辖权。反垄断已成维持市场秩序的趋势,日后企业被控非法操控价格的情事,只会愈来愈多,企业主应审慎因应。
陈泰明表示,台湾厂商经历半导体IP、面板反垄断,以及欧盟对DRAM大厂制裁的案例,应该掌握“入境问俗”的不二法则。千万不要大意地以在台湾经营模式,到他国进行共同协议价格、或商议瓜分市场等“不为彼此竞争”行为。
他说,近年来触犯反垄断法的案件日益繁多,主要与台湾企业主,多半没有将法律相关的费用,纳入经营企业的必要成本之一的心态有关。